重磅多起高额赔偿争议后,国家卫健委官宣

导读

多年来,压在医生身上的锅,总算被甩掉了。

来源:医脉通

作者:叶正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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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2月18日下午,28岁的张建峰因患分泌性中耳炎在上海交通大医院输液头孢曲松,发生过敏反应,抢救无效死亡,而输注前护士并没有给他做皮试。

医院再到疑似头孢过敏死亡,只有短短90分钟不到的时间,一条年轻的生命就戛然而止医院,如盛夏的一滴水,蒸腾消失在人间。家属自然难以接受,认为张建峰过敏与没做皮试有关,医院责任。

当时,复旦大学抗生素研究所临床应用室主任、医院感染管理科主任扬帆说:“医院因为未做皮试的原因被判承担责任,那将是一大退步!”

但是,最终,在医调委的介入下,医院死亡的考虑,医院承担了约30%的责任。

那么,扬帆主任为什么说,医院未做头孢皮试被判担责,将是一大退步呢?

大家看看下面这起案例就心领神会了。

年底,一名4岁患儿,皮试阴性,却在点滴头孢类药物第16天后发生了严重过敏反应死亡,医院赔偿89.18万元。

此案赔付,让许多医疗界同行喊冤。

因为这名患儿是明明做了头孢皮肤过敏试验,并且阴性结果。医院在没有违反任何诊疗常规的情况下,依然承担如此巨额赔偿,这种有理也要打三板子的裁决,一时之间,令所有医务人员不仅感到憋屈,也没了职业安全感。

图源:摄图网

因此,上海医院患者张建峰之死,立刻引起了医界同行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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