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头孢类抗菌药无需再做皮试争议纠纷赔

医师报讯(融媒体记者裘佳)提起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大家是再熟悉不过了,它是临床最常用的一类抗菌药物,无论是呼吸系统、泌尿系统感染,还是术前预防、术后抗感染都会用到。它与青霉素同属于β-内酰胺类,临床使用适应症广、疗效好、安全性高,是临床抗感染治疗的重要武器,但在使用中过敏反应时有发生,也是大家比较担心的问题。

年头孢曲松(罗氏芬)修订说明书,增加皮试要求,但在年7月却又再次修订取消了皮试要求。皮试要求从无到有,又从有到无一改再改,使用头孢类药物,到底要不要或者说应不应该做皮试呢?这个问题一直困扰医务界、乃至管理部门,对此的观点分歧很大,一直争论不一。

日前,国家卫健委印发了《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肤试验指导原则》,明文规定,使用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前,不需皮试,仅两种特定情况除外。

指导原则指出:头孢菌素给药前常规皮试对过敏反应的临床预测价值无充分循证医学证据支持,大多数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的说明书、《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均未要求头孢菌素用药前常规进行皮试。因此,不推荐在使用头孢菌素前常规进行皮试,仅以下情况需要皮试:

?既往有明确的青霉素或头孢菌素Ⅰ型(速发型)过敏史患者。此类患者如临床确有必要使用头孢菌素,并具有专业人员、急救条件,在获得患者知情同意后,选用与过敏药物侧链不同的头孢菌素进行皮试,其结果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药品说明书中规定需进行皮试的。应当向药品提供者进一步了解药品引发过敏反应的机理,皮试的灵敏度、特异度、阳性预测值和阴性预测值,并要求提供相应皮试试剂。

有过敏性疾病病史,如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特应性皮炎、食物过敏和其他药物(非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发生头孢菌素过敏的几率并不高于普通人群,应用头孢菌素前也无需进行皮试。但上述患者用药后一旦出现过敏反应,症状可能会更重,应加强用药后观察。

做不做头孢皮试与过不过敏,可能心理安慰性大于医学相关性。医院翟所迪教授在年《临床药师在抗感染治疗中的作用》报告提出,造成药物过敏反应主要和患者个体差异、药品理化特性及药品质量三者都相关,药品本身并不是排他的唯一因素。至今为止,除了青霉素外,我们并不确知其他大多数抗菌药物引起过敏反应的变应原,例如头孢菌素、磺胺等,包括对假阴性和假阳性率的估计,临床上尚未能给出肯定的结论。

实际上,国外绝大多数国家使用头孢菌素前都不要求皮试。如日本早在10年前就取消了安慰性和免责性的头孢菌素皮试,而以强调详细询问病史、密切观察和充分抢救准备的措施来取代皮试,以保证患者安全。

年我国浙江、重庆等地也相继印发有关取消头孢菌素皮试试验的相关文件。

亦或许对于头孢皮试而言,假阳性率和假阴性率过高的原因,实际上,一直以来,我国官方颁发的相关权威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年版)》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年版)》均未规定头孢菌素类药物使用前需进行皮试。

然而确实临床上心理安慰也好,减少医疗纠纷也罢,进行头孢菌素用药前皮试的情况不在少数。

且令人惊讶的是,把用药前皮试作为规范,医院的权利,反而频频导致医疗纠纷和赔偿。年,一位患者因患分泌性中耳炎在上海交通大医院输液头孢曲松,发生过敏反应,抢救无效死亡,而输注前护士并没有给他做皮试,医院承担了约30%的责任。年底,一名4岁患儿,皮试阴性,却在点滴头孢类药物第16天后发生了严重过敏反应死亡,医院赔偿89.18万元。

一个缺乏科学根据的皮试,让医护和患者付出额外的人力财力,换来一个不可预测的结果,典型弊大于利的多此一举。

可以说,此次卫健委的文件为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用药前的皮试问题提供了规范和政策依据。

使用头孢菌素类抗菌药时,与其考虑毫无依据的皮试,不如强调对于可医院的救治能力。

《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肤试验指导原则》提示,严重过敏反应的抢救必须争分夺秒,救治的首要目的是维持有效通气及循环。抢救的首选用药是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及抗组胺药物并不是严重过敏反应的抢救首选用药。糖皮质激素起效慢,对于严重过敏反应急性期无效,仅适用于预防严重过敏反应迟发相反应(少数患者严重过敏反应可为双相,即速发相反应消失4~8小时后症状再次出现,称为迟发相反应)。

END

排版:裘佳

编辑:裘佳

审核:许奉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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